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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毛凿岩机遥控排险挖掘机技术要求

撬毛凿岩机遥控排险挖掘机技术要求(俄国老外翻译的)

1、电动液压爆破机器人用于采矿、挖掘和爆破作业。
  它是一个带有支腿的履带底盘、一个炮塔(破碎锤)、一个安装有附件(液压锤、铲斗等)的分段吊杆组成。
 机器人驱逐舰的电动液压机器的设计,必须提供在不危及人员的情况下,调整和维护机器和(或)设备的可能性。
 电动液压机器人破碎机必须配备:用于机器安全操作的照明系统。声光报警,确保机器移动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高压软管必须具有防止机械损坏的保护装置并具有快速断开连接。
 液压缸必须配备防止机械损坏的保护装置。
 机器及其大型单元必须配备吊耳,用于提升和移动提升机构。 机器及其零件和组件的配置必须能够使用标准提升装置。
 在操作过程中对人员构成危险的机器的所有部件和部件必须配备罩盖或防护装置、警告标志(标志),这些标志必须易于理解并用俄语绘制。
 机器和遥控器上的所有控件都必须用俄语标记。 控制面板上的 LCD 显示屏(如果有)上提供的有关机器状态及其操作模式的所有信息都必须使用俄语。
 机器和遥控器必须配备紧急停止按钮,通过该按钮可以安全地完全停止机器。 机器停止控制必须优先于启动控制。 急停按钮必须: 清晰可辨且易于使用 快速停止机器而不造成危险 启动后处于停止位置直到用户返回其原始位置 回到原始位置而不引起启动机器,为红色,形状和大小与其他控件不同。
 2. 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确保其在所有预期的操作模式下以及在操作条件规定的所有外部影响下的操作安全。
 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排除在可能的逻辑错误和人员违反控制行为的情况下产生的危险情况。 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包括自动调节操作模式的装置或在违反操作模式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时自动停止的装置。
 机器控制系统必须包括警告警报和其他装置,以警告机器和(或)导致危险情况的设备故障。
 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排除在检查、调整和维护期间意外开启机器的可能性。
 对违反机器功能的警告手段必须确保人员对信息的无误、可靠和快速感知。
 3.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不早于2021年制造,未使用,维修(包括未翻新,更换备件,恢复消费者财产),未修复,非展览样品,无腐蚀痕迹和机械不已从长期储存中取出,并且不是由再制造的组件组装而成,没有缺陷和损坏,完全预售,技术可靠且随时可用,完全不受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4. 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P CU 010/2011“关于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业安全领域的联邦规范和规则的要求经 2020 年 12 月 8 日第 505 号 Rostekhnadzor 令批准的“固体矿物开采和加工安全规则”,技术护照、现行规则和条例、职权范围、工厂(工业、系列)执行、设备齐全、可维修和适合使用,正常使用时没有与设计、材料和操作相关的缺陷,符合本职权范围规定的技术规范和配置。
 .5. 货物必须配备货物运行所需的工作流体(油)。 客户人员的售前准备和指导必须包含在商品价格中。
 .6. 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用于地下作业,并且必须能够拆卸成尺寸不超过 LxWxH:4700x1100x1400 毫米且重量不超过 5000 公斤的单元,以便降低轴。
 7. 交付货物时,供应商应提供合格证书或符合性声明、俄文说明手册(或经认证翻译的原件)、产品护照、服务手册和其他文件(如要求由俄罗斯联邦现行监管法律规定)。 在没有证书或符合性声明且产品不受强制性认证的情况下,有必要提供工业安全专家意见,允许在 Rostekhnadzor 注册的特别危险设施(危险等级 II)中使用该设备. 供应商提供质量文件副本时,必须有制造商书面确认所提供的质量文件副本的真实性(如果货物由非制造商提供)。 有关所提供货物的所有随附文件必须包含俄语信息。 货物必须有标记标签(或标签),表明俄罗斯联邦法律和其他监管法律行为规定的全部信息,确认所供应货物的质量及其符合俄罗斯联邦立法的要求。 如果货物不是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生产的:如果货物是通过以下方式进口的,则提供带有海关当局标记的货物申报单副本 (GTD),以便在 EAEU 境内自由流通俄罗斯联邦领土; 带有海关当局标志的货物申报单(GTD)副本,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自由流通放行,以及向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境内进口货物的申请副本如果货物通过其他更优/地区 EAEU 进口到 EAEU 境内,则使用税务检查员确认已支付增值税的标志支付间接税; 俄罗斯联邦境内货物进口和间接税支付申请书的副本,带有联邦税务局检查机构的标志,确认在欧亚经济联盟境内生产的货物已缴纳增值税。
 8. 货物必须包装在与所提供货物的性质和运输方式相对应的包装中。 包装必须确保货物在运输和装卸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不允许违反容器和/或包装的完整性。
9. 交付货物的保修期必须至少为该货物制造商的保修期,但在任何情况下为 12(十二)个月或 1000 机器小时,以自调试之日起先到者为准,但不得超过自货物交付给买方之日起 18(十八)个月内。

遥控排险机器人

一,电动液压机机器人驱逐舰 BROKK 170(或同等产品)

运输长度:不超过3250毫米;
最小运输宽度(支腿折叠):
不小于 780 不大于 1085 毫米;
工作宽度(外伸支腿):不小于1690毫米;
轨道宽度:不超过230毫米;
运输高度:不小于1260毫米,不大于1600毫米;
动臂外展(水平):不小于4215毫米;
箭距(垂直):不小于4650毫米;
更大挖掘深度:不小于1450毫米;
重量:
不含附件的毛重:不小于1600公斤
不超过 2020 公斤;
更大附件重量:不超过 350 公斤;
移动:
塔架转速:不小于3.3转,不大于10
转速;
更高行驶速度:不低于2.1公里/小时
不超过 4.2 公里/小时;
更大爬坡度:30°;
引擎:
发动机类型:电动;
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8.5千瓦,不大于24千瓦;
电流强度:不超过63 A;
电源电压:380 V;
电源频率:50赫兹;
液压系统:
泵型:可调泵;
泵生产率:不低于60 l/min;
液压系统容量:不小于80升;
气瓶压力:不超过18 MPa;
附着压力:
不超过 23 兆帕;
控制系统:
控制单元:遥控式控制面板;
控制方式:有线和/或无线电控制;
制作材料:
毛毛虫:橡胶/金属;
主体:钢;
动臂:钢;
可选设备:
锤子:
- 冲击功:不小于400 J/Nm;
- 冲击频率:850至1800次/分;
- 重量:不超过 210 公斤;
动臂液压缸保护:可用性;
桶:1个。体积 80 升;
电源线延长线:1 条。长度 25 m;
遥控器:1个;
检查/调整工具包
液压系统压力:1套
润滑脂枪:1 件。

遥控破碎机
电动液压机器人驱逐舰 BROKK 500(或同等产品)
运输长度:不超过4748毫米;
最小运输宽度(支腿折叠):
不小于 1600 不大于 2000 毫米;
工作宽度(外伸支腿):不小于2380毫米;
轨道宽度:不超过400毫米;
运输高度:不小于1677毫米,不大于2935毫米;
箭距(水平):不小于6400毫米;
箭距(垂直):不小于6800毫米;
更大挖掘深度:不小于2500mm;
重量:
不含附件的毛重:不超过6100公斤;
更大附件重量:不超过700公斤;
移动:
塔架转速:不低于3.3转
不超过 6 转/分;
更高行驶速度:不低于1.8公里/小时
不超过 4.5 公里/小时;
更大爬坡度:30°;
引擎:
发动机类型:电动;
发动机功率:不小于22千瓦,不大于41千瓦;
电流强度:不超过66.8 A;
电源电压:380 V;
电源频率:50赫兹;
液压系统:
泵型:可调泵;
泵生产率:不低于110 l/min;
液压系统容量:不小于145升;
气瓶内压力:不超过20 MPa;
附着压力:
不超过 25 兆帕;
控制系统:
控制单元:遥控式控制面板;
控制方式:有线和/或无线电控制;
制作材料:
毛毛虫:钢;
主体:钢;
动臂:钢;
可选设备:
锤子:
- 冲击功:不小于1200 J/Nm;
- 冲击频率:从 550 到 1250 次/分钟;
- 重量:不超过700公斤;
动臂液压缸保护:可用性;
桶:1个。体积 250-300 升;
电源线延长线:1 条。长度 25 m;
遥控器:1个;
检查/调整工具包
液压系统压力:1套
润滑脂枪:1 件。

撬毛台车轮胎撬毛机遥控破拆机器人
1、电液爆破机器人用于采矿、挖掘和爆破作业。
 它由一个带有支腿的履带底盘、一个炮塔、一个安装有附件(液压锤、铲斗等)的分段吊杆组成。
机器人驱逐舰的电动液压机器的设计必须提供在不危及人员的情况下调整和维护机器和(或)设备的可能性。
电动液压机器人破坏机必须配备:
用于机器安全操作的照明系统。
声光报警,确保机器移动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高压软管必须具有防止机械损坏的保护装置并具有快速断开连接。
液压缸必须配备防止机械损坏的保护装置。
机器及其大型单元必须配备吊耳,用于提升和移动提升机构。机器及其零件和组件的配置必须能够使用标准提升装置。
在操作过程中对人员构成危险的机器的所有部件和部件必须配备罩盖或防护装置、警告标志(标志),这些标志必须易于理解并用俄语绘制。
机器和遥控器上的所有控件都必须用俄语标记。控制面板上的 LCD 显示屏(如果有)上提供的有关机器状态及其操作模式的所有信息都必须使用俄语。
机器和遥控器必须配备紧急停止按钮,通过该按钮可以安全地完全停止机器。机器停止控制必须优先于启动控制。急停按钮必须: 清晰可辨且易于使用 快速停止机器而不造成危险 启动后处于停止位置直到用户返回其原始位置 回到原始位置而不引起启动机器,为红色,形状和大小与其他控件不同。
1、电液爆破机器人用于采矿、挖掘和爆破作业。
 它由一个带有支腿的履带底盘、一个炮塔、一个安装有附件(液压锤、铲斗等)的分段吊杆组成。
机器人驱逐舰的电动液压机器的设计必须提供在不危及人员的情况下调整和维护机器和(或)设备的可能性。
电动液压机器人破坏机必须配备:
用于机器安全操作的照明系统。
声光报警,确保机器移动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高压软管必须具有防止机械损坏的保护装置并具有快速断开连接。
液压缸必须配备防止机械损坏的保护装置。
机器及其大型单元必须配备吊耳,用于提升和移动提升机构。机器及其零件和组件的配置必须能够使用标准提升装置。
在操作过程中对人员构成危险的机器的所有部件和部件必须配备罩盖或防护装置、警告标志(标志),这些标志必须易于理解并用俄语绘制。
机器和遥控器上的所有控件都必须用俄语标记。控制面板上的 LCD 显示屏(如果有)上提供的有关机器状态及其操作模式的所有信息都必须使用俄语。
机器和遥控器必须配备紧急停止按钮,通过该按钮可以安全地完全停止机器。机器停止控制必须优先于启动控制。急停按钮必须: 清晰可辨且易于使用 快速停止机器而不造成危险 启动后处于停止位置直到用户返回其原始位置 回到原始位置而不引起启动机器,为红色,形状和大小与其他控件不同。
2. 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确保其在所有预期的操作模式下以及在操作条件规定的所有外部影响下的操作安全。
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排除在可能的逻辑错误和人员违反控制行为的情况下产生的危险情况。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包括自动调节操作模式的装置或在违反操作模式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时自动停止的装置。
机器控制系统必须包括警告警报和其他装置,以警告机器和(或)导致危险情况的设备故障。
机器的控制系统必须排除在检查、调整和维护期间意外开启机器的可能性。
对违反机器功能的警告手段必须确保人员对信息的无误、可靠和快速感知。
3.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不早于2021年制造,未使用,维修(包括未翻新,更换备件,恢复消费者财产),未修复,非展览样品,无腐蚀痕迹和机械不已从长期储存中取出,并且不是由再制造的组件组装而成,没有缺陷和损坏,完全预售,技术可靠且随时可用,完全不受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4. 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P CU 010/2011“关于机械和设备的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业安全领域的联邦规范和规则的要求经 2020 年 12 月 8 日第 505 号 Rostekhnadzor 令批准的“固体矿物开采和加工安全规则”,技术护照、现行规则和条例、职权范围、工厂(工业、系列)执行、设备齐全、可维修和适合使用,正常使用时没有与设计、材料和操作相关的缺陷,符合本职权范围规定的技术规范和配置。
5.货物必须配备货物运行所需的工作流体(油)。客户人员的售前准备和指导必须包含在商品价格中。
6.供应的货物必须设计用于地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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