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渣机司机设备交接班须知制度
(一)为规范机电扒渣机司机交接班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接班人上班前不准喝酒。
(三)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地点情况交代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四)交班人必须把扒渣机运转情况、使用工具向接班人如实交待清楚,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领导或值班人员处理。
(五)交接人员共同对扒渣机巡回检查一遍,接班人详细查看运转记录及工具。
(六)交接人员完成交接事项,双方同意后在运转记录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岗。
(七)交接岗位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扒渣机规格、型号、基本构造及性能。
(八)交接岗位司机必须按照所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及内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九)交接岗位司机每巡回检查一次,都必须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十)巡回检查要认真负责,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将发现的问题及最终处理情况,在巡回检查记录上作详细记录。
(十一)岗位司机认为扒渣机运行不正常或存在其它问题时,可通知维护人员一同巡回检查,维护人员不得拒绝。
(十二)巡回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听、嗅、试、量”等手段。看:从外观检查, 看仪表指示;摸:用手摸,感触其振动、温度或用手锤敲击,检查其紧固程度;听:听其声音,有无异响;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量: 简单量具测试。